城口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施行状况公示(弥补)
来源:饲料颗粒机 发布时间:2024-02-27 15:46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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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据《重庆市农业乡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〈重庆市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施行方案〉的告诉》(〔2023〕—52)要求,现对“城口县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拟施行状况”做弥补公示,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(2023年6月13日-2023年6月19日),如有贰言,请以书面、署名方式向城口县农业乡村委农业生态与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反映,逾期视为无贰言。(联系人:王晓,联系方式:,地址:城口县农业乡村委员会土城办公楼2-1室)
1、建造秸秆青贮加工场所合计约900平方米,含加工棚、产品堆积区、围墙及配套电力设施。
1、建造350平方米厂房,含场所发掘和平坦,场所边沟,排水沟,填方,运渣土,堡坎,地上硬化。
1、场所建造:新建加工坊250㎡(包括加工区、仓储区等功能用房);新建质料堆积区200㎡;并配套建造水、电、排水等基础设施。